关于加强江苏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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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江苏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5.9

中国特色新型智库是党和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重要支撑,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江苏新型智库建设,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 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服务党和政府决策为宗旨,以政策研究咨询为主攻方向,以完善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新任务,努力建设立足江苏、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的新型智库体系,更好地服务国家和全省工作大局,为谱写好中国梦江苏篇章提供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导向。坚持党管智库,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始终以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立足国情省情,充分体现中国特色、江苏特点、时代特征。

——坚持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决策急需的重大课题,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政策研究,提出专业化、建设性、切实管用的政策建议,着力提高综合研判和战略谋划能力。

——坚持科学精神,鼓励大胆探索。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强化问题意识,积极建言献策,科学探索符合国家和江苏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新思想、新观点、新理论。提倡不同学术观点、不同政策建议的切磋争鸣、平等讨论,创造有利于智库发挥作用、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环境。

——坚持改革创新,规范有序发展。按照公益服务导向和非营利机构属性的要求,积极推进不同类型、不同性质智库分类改革,科学界定各类智库的功能定位。加强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促进各类智库有序发展。(三)总体目标。到 2020年,统筹推进我省党政部门、社科院、党校行政学院、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社会智库协调发展,形成定位明晰、特色鲜明、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新型智库,初步确立在全国具有一定领先地位和明显优势的智库发展格局。重点建设一批支撑国家和区域发展的专业化高端智库,推出一批具有决策影响力与社会公信力的标志性智力成果,造就一支坚持 正确政治方向、德才兼备、富于创新精神的公共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队伍,建立一套治理完善、 充满活力、监管有力的智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新型智库咨政建言、舆论引导、社会 服务、人才培养、对外交流等重要功能。

二、重点任务

(四)实施高端智库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实施江苏高端智库建设发展规划,统筹整合现有智库优质资源,调整优化智库发展布局,形成各类智库有序发展、健康发展、创新发展、加快发展的新格局。按照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基本标准,推进江苏智库发展品牌战略,重点建设若干个党政亟需、特色鲜明、制度创新、引领发展的专业化高端智库。支持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省社科院、省科协、省重点新闻媒体、部分驻宁高校和科研院所及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开展高端智库建设试点。

(五)促进社科院和党校行政学院智库创新发展。省社科院和党校行政学院要积极开拓创新深化科研体制改革,调整优化学科布局,加强资源统筹整合,重点围绕提高治理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开展调研和决策咨询研究。支持省社科院实施社科创新工程,深化对区域发展的研究,充分发挥好“思想库”、“智囊团”优势,为省委省政府提供专业高端的决策咨询服务,努力建成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的综合性智库。支持省委党校行政学院把建设具有江苏特点的新型智库纳入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教学培训、科学研究与决策咨询相互促进、协同发展,在决策咨询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各地社科院、党校行政学院要着力为地方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有条件的要为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六)促进高校智库发展完善。充分发挥高校学科齐全、人才密集和对外交流广泛的优势,深入实施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推动高校智力服务能力整体提升。深化高校智库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组织形式,整合优质资源,着力打造一批党委政府信得过、用得上的新型智库,建设一批社会科学专题数据库和实验室、软科学研究基地,重点建设一批全球和区域问题研究基地,推动高校应用类协同创新中心和重点研究基地向新型智库转型。

(七)促进科技创新型智库和企业智库有序发展。科研院所要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省份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注重研究国内外科技发展趋势,提出咨询建议,开展科学评估,进行预测预判,促进江苏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发挥省科协在推动科技创新方面的优势,扎实推进国家级科技思想库建设试点工作,不断探索提高科协系统决策咨询能力新方法、新途径,打造科协系统决策咨询品牌,在我省科技战略、规划、布局、政策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使其成为党委政府倚重、社会信任、具有创新引领作用的高水平科技智库。支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兴办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新型智库,重点面向行业产业,围绕国有企业改革、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技术方向、产业政策制定、重大工程项目等开展决策咨询研究。

(八)促进社会智库规范健康发展。坚持把社会责任放在首位,规范与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智库,确保社会智库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省民政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加大社会智库注册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咨询服务市场,完善社会智库产品供给机制。探索社会智库参与决策咨询服务的有效途径,营造有利于社会智库发展的良好环境。

(九)促进党政机关所属研究机构决策服务能力加快发展。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咨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改革发展战略,结合全省发展规划,拟定各领域重大研究课题,组织力量跟踪研究。省委研究室、省政府研究室等机构要加强与各类智库的沟通联系,高度重视、充分运用智库研究优秀成果,引导相关智库开展政策研究、决策评估、政策解读等工作。省人大、省政协所属政策研究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功能,在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方面加强与智库的沟通合作,更好地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省社科联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引导全省各类社科研究组织特别是社科类学会(研究会)强化决策咨询服务导向,鼓励更多的优质社科资源向智库建设集中,把全省社科界建设成为决策咨询的强大智库。

三、管理机制

(十)构建完善组织管理机制。按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遵循智库发展规律,推进不同类型智库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政府在智库发展规划、政策法规、统筹协调等方面的宏观指导责任。研究制定《江苏省新型智库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智库发展内部治理机制、行业内监督机制、第三方评估与认证机制。积极打造面向全国的新型智库研究与评价中心,开发技术先进的智库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构建基于客观数据的科学的智库评价机制与评价体系,引领新型智库建设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发展。

 (十一)构建完善研究运行机制。鼓励智库与实际工作部门开展合作研究,探索在全省有关高端智库设立“工作室”和“联络员”制度,推进智库参与重大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健全课题招标或委托制度,加强对省级重大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的规划、统筹和管理。省社科基金增设智库研究专项,编制决策咨询研究计划及重点课题指南,建立全省重大决策咨询研究课题发布平台,提高重大问题研究的组织化程度。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科学规范透明的立项机制,建立长期跟踪研究、持续滚动资助的长效机制。

(十二)构建完善成果评估和应用转化机制。按程序申报设立“江苏智库研究优秀成果奖”,将评奖要求与标准体现到课题研究、政策咨询、项目评审、人才评价等各个方面,完善以质量创 新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的评价办法,构建用户评价、同行评价、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指标体系。建立全省智库成果收集整理、审核报送、成效反馈制度,汇编《智库成果专报》,定期报送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有关部委,拓宽成果应用转化渠道,提高转化效率。加强智库成果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管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定期编辑出版智库研究优秀成果系列丛书。坚持内外有别,对党委和政府委托研究课题和涉及国家安全、科技机密、商业机密的智库成果,未经允许不得公开发布。对不宜公开的智库成果,建立健全内部报送、参考和运用机制。

(十三)构建完善国内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加强江苏新型智库成果对外交流和传播平台建设,定期举办江苏智库峰会,发挥智库在对外开放和国际文化交流中的独特优势,提升我省智库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建立与国内外知名智库交流合作机制,积极参与国内外智库平台对话,更多地与国内外著名研究机构、企业等共同合作开展重大项目研究,提升江苏统筹利用国内外各类智库资源和专业人才的能力。加强对境外资金和非政府组织资助江苏智库的管理。规范智库外事活动管理、中外专家交流、举办或参加国际会议等方面的审批程序。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学习借鉴国内外智库的先进经验。

四、制度保障

(十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依法主动向社会发布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及时性。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和处置机制。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查阅场所,发挥政府网站以及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兴信息发布平台的作用。建立《江苏智库网》,汇集全省智库研究成果与数据,促进智库间成果与信息共享。省统计局、省信息中心等部门及时汇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及各区域、各行业相关信息,搭建互通互联的信息交流发布平台,为决策咨询活动提供信息支持。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加强对各类智库主办的研讨会、报告会、论坛、网站、出版物以及微博、微信等管理。

(十五)建立健全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制度。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要通过举行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智库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鼓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参事、文史馆员与智库开展合作研究。探索建立决策部门对智库咨询意见的回应和反馈机制,促进政府决策与智库建议之间良性互动。

(十六)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制度。除涉密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重大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等决策事项出台前,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重视对不同智库评估报告的综合分析比较。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的评估,明确相关部门开展评估工作,探索政府内部评估与智库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政策评估模式,增强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建立有关部门对智库评估意见的反馈、公开、运用等制度,健全决策纠错改正机制。

(十七)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决策咨询服务制度。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决策咨询服务供给体系,稳步推进提供服务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满足政府部门多层次、多方面的决策需求。研究制定政府向智库购买决策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购买方和服务方的责任和义务。凡属智库提供的咨询报告、政策方案、规划设计、调研数据等,均可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建立按需购买、以事定费、公开择优、合同管理的购买机制,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多种方式购买。

五、组织领导

(十八)加强智库工作组织领导。成立江苏省新型智库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下设江苏省新型智库建设办公室,与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合署办公,具体承担全省新型智库建设的协调指导与管理服务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智库建设,充分认识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地位和作用,把智库建设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全局研究部署、检查落实,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制,切实加强对智库建设工作的领导。

(十九)加强智库建设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研究制定和落实支持智库发展的财政、金融政策,建立智库建设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财力增长相适应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省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增加新型智库建设专项扶持内容,鼓励引导全省智库建设健康有序发展。落实公益捐赠制度,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捐赠资助智库建设。探索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体系,健全竞争性经费和稳定支持经费相协调的投入机制。建立健全规范高效、公开透明、监管有力的资金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和完善符合智库运行特点的经费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十)加强智库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实施江苏新型智库高端人才培养规划,整合汇集各领域专家学者与业界精英,打造智库高端人才专家库,有重点地推出一批代表国内一流水平和江苏形象的智库领军人才和青年杰出人才。推动党政机关与智库之间人才有序流动,鼓励和支持有较高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的党政、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参与智库研究工作。建立完善智库专家到党政部门挂职机制,推荐具有高级职称、决策咨询成果显著的智库专家,打破体制壁垒与身份障碍到党政部门和基层单位任职。深化智库人才岗位聘用、职称评定等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完善以品德、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和激励政策。探索有利于智库人才发挥作用的多种分配方式,建立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薪酬制度。加强智库专家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其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信息安全意识、保密纪律意识,积极主动为党和政府决策贡献聪明才智。

(二十一)加强智库建设宣传推介。加大对新型智库建设的宣传推介力度,形成重视智库、发展智库的氛围。着眼壮大主流舆论、凝聚社会共识,依托省内外主流媒体,大力传播和推介智库研究的优秀成果,不断放大智库在研判形势、阐释理论、解读政策、引导公众、疏导民情等方面 的影响和作用,让智库更好地传播资政好声音,集聚改革发展正能量。